摘要

梳理金石碑刻所得材料,从唐代官制中的"守、行、兼"制度在贞观年间等四个阶段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其经历了一个逐渐完善、由繁入简的过程,初创之时即未得以严格遵循,且伴随着职事官的阶官化而日益式微,抵于不振。其原因在于,"守、行、兼"制度的基础在于散官,由于使职差遣制的发展、兴盛,职事官逐渐阶官化,使原来阶官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职事官逐渐取代了散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