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医发[2010]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委):为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监督机制,维护考试工作公正性、严肃性,保证考试顺利实施,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我部制定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