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数据和劳动力在生产要素市场协同互动,促使劳动者对数据相关权益的主张更新。因此,应建立劳动者数据权制度。【设计/方法】通过霍菲尔德权利理论澄清权利内涵,从劳动者保护、数字经济发展和国家数据科技治理能力提升三方面证成设置权利正当性,再以倾斜保护劳动者为逻辑起点,以发展数字经济为逻辑目标的基础上,构建由劳动者数据隐私权和劳动者数据自决权组成的权利体系。【结论/发现】为保护劳动者数据权设置渐进式的法治保护模式,在众多价值取向间作出衡平抉择,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并设定时间和空间维度的限定保护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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