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蹈形象是构成舞蹈作品的核心,是舞蹈审美活动的主要对象。舞蹈形象是运用肢体作为物质材料,并加以节奏的处理形成动态和姿态,从而能够反映出舞蹈本体的特征,体现出舞蹈需要传达的精神内涵,能够给观众带来美的享受。那么同一种形象,对于青少儿和成年人两个年龄阶段的人群来说,创作思维是完全不同的。本文就笔者创作的两部以“蜻蜓”为形象的作品进行讨论,分析其中的创作特征与创作规律。

  • 单位
    沧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