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然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当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常牵动着大众的神经。然而各主体部门限于自身职能、性质、组织机构的特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呈现出执法乏力的情况。回顾2018年检察机关改革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专业化机关发展、专业人员配备等方面虽有所成效,但尚未发挥出相对优势。在2018-2022年间,司法体制改革之际,检察机关在专门检察机构集中办理、检察机关队伍打造、协调工作的持续推进等工作方面取得了相当的进展,然而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改革的背景下,司法理念的落后仍制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因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来如何深入推进,应当以国家亲权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来指导工作。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