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字[2018]19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的请示》(泰政呈[2016]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对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将拟建设泰山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的龙湾沟周边缓冲区、实验区共396公顷调出自然保护区,将南上庄南林场林地、黄石崖西侧林地等区域432公顷调入自然保护区,并对部分缓冲区和实验区进行功能区调整(具体方案详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