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评选对象全省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含教研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评。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钻研教育教学,教育教学能力强。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