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国内数据安全承受着多方面的风险,既有数字平台对数据、流量的垄断,又有它们对数据的剥削和滥用。数据被认为是数字时代的“石油”,但数据的传播效率远远大于石油,对于数据资源的管控已经不能使用传统工业时代管理有形资产的方式。作为数字经济中独立的、新兴的法律客体,数据安全不仅需要多部法律法规协同保护,更需要回到“平台、数据、算法三维结构”(PDA范式)并利用基础设施原则、区块链、双维监管进行综合治理。面向元宇宙时代,数据安全治理模式并不存在统一的模式,而是在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保护之间展开,以达成三元价值目标融合。在该范式主导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之下,有助于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统一国内数字市场,落实全国一盘棋政策;另一方面为全球数据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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