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高度评价了《罗必良自选集》在产权和合约理论上的三大创新:一是将巴泽尔的"公共领域"界分为五类,深刻揭示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过程,二是创造了"罗氏定理",提出了人格化产权及其交易装置理论,三是发现了以合约治理合约的思想;同时也肯定了其在方法和方法论上的贡献,即融多种方法于一炉、慎用实证分析和巧用案例研究。文章最后也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和失误。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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