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1月,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圈内1 8个城市之前的交流和发展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而各城市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则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需要尽最大努力带动整个城市圈实现自我完善与大幅跨越。然而由于时间较短,层次较浅,目前政府行为仍存在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非理性因素,且并没有形成真正的一体化。本文在调研的实践基础之上,拟通过以"两型社会"为研究背景,从法学的视角对武汉城市圈建设过程中的政府非理性行为予以评估,分析相关原因并提出改良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