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因延续历史法学传统,在《古代法》中就法律发展问题进行了系统化研究。这一研究基于对"静止社会"与"进步社会"的二重区分,实际上提出了以"古罗马——英格兰"为范例的法律发展模式。基于该模式,梅因暗示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促进法治自觉发展进程中的关键性作用。而梅因对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治发展关系的认识,正是解读其法律发展理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