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后逐步形成的"双重管理"体制在有效稳定社会组织发展秩序的同时,阻碍社会组织的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对"双重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变革以放松特定类型社会组织的登记、允许行业协会商会适度竞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综合监管体系等为主要内容,初步呈现从"掌控型监管"向"合规性监管"转型的趋势。当前,社会组织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备、准入管理未从根本上放松、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干预过多、同业监管难发展、社会组织自我监管动力不足等问题。"合规性监管"体制的最终形成有赖于改革的持续推进,需要建构以非营利监管为核心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放松准入管理,发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作用,为同业监管的发展创造制度条件,放松竞争限制、促进社会组织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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