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四个在法庭"的要求,即"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因此,刑事庭审实质化成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但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实务中推行庭审实质化改革,必须重视微观层面的制度和技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