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例背景文某于2009年9月12日入职重庆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三次连续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分别为2009年9月12日、2012年9月12日、2016年1月1日,最后一次合同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2017年12月29日,公司向文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双方劳动合同于当年12月31日终止。2018年1月5日,公司向文某发放了经济补偿34644元。2018年2月6日,文某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