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探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探索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提出混合所有制形式是校企合作的最高形式,是实现产教融合的最佳形式;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本质特征是以高职在校生的培养为主要任务、必须有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共同投入、共享收益、设立机构共同管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三个层次:混合所有制院校(大混合),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中混合),混合所有制基地、中心等(小混合),并分析其各自特点;实现混合所有制的过程分为初级阶段(广义混合所有制)和高级阶段(狭义混合所有制)两个阶段,并强调要尊重现实,不必过于要求单独注册机构、设立独立法人。

  • 单位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