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开启了环境监察执法的新时代,环境监察执法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实施的关键环节,但是在执法体制、执法手段、模式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提升环境监察执法的效能,还应当从部署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创新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监督多元化途径制度、健全综合执法协同机制、拓展环境监察执法运行手段等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