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法上货币与外汇均处于相对严格的管制状态,深刻影响着货币之债的有效性及履行可能性。《民法典》第514条的立法文义为货币之债的未来实践开辟了宽松的自治空间,直接联动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20条和《外汇管理条例》第8条为代表的货币及外汇管制性规范,并做了或隐性或显性的修改,但似乎并非是立法者有意为之。在新货币形态推陈出新、国内自贸区不断设立、涉外债权债务大量产生等背景之下,第514条的未来适用效果,货币之债在未来实践中的自治与管制关系处理,均依赖立法机关、政府机关尽快明确货币与外汇的法政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