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渤海环境治理应当多一点法治思维,把"联席会议""湾长制"等上升为法律,把相关部门、地方打"攻坚战"变成守卫"营盘"。2001年10月1日,国务院对原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关于申请批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请示》(环发[2001] 57号)予以批复,"原则同意"原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我国渤海环境治理第一次行动,由此开始。2009年1月,国务院又批准了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原环境保护部、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