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当前刑事案件激增、案多人少等问题,提高刑事诉讼效率,我国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适用仍存在制造冤假错案、损害司法权威、侵犯人权等风险。以上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侦查程序较为封闭,仅有双方存在的强对抗式构造,以及诉讼武装不对等。为有效控制相应风险,降低其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负面影响,可以采取扩大程序的开放性、加强侦查监督与制约、注重嫌疑人的权利保护等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