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变为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人们逐渐认识到商业模式的重要性。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在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信息披露,2016年我国新三板挂牌公司也提出了商业模式信息披露的要求,但是对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提出该要求。为充分了解我国的商业模式信息披露现状,为今后我国商业模式披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通过构建商业模式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对新三板887家创新层挂牌公司2016年和2017年的商业模式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全面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商业模式信息披露总体水平较低,商业模式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及时性较好,完整性和可理解性水平较低,2017年相比于2016年披露水平略有提升,说明我国的商业模式信息披露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制度规范仍需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