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新兴财产,法律的滞后带来法律性质不明、价值难以评估等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网络虚拟财产分割难度大。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财产是共性与个性、普通和特别的关系。网络虚拟财产分割可以适用普通财产的一般规则,但在确权制度和价值评估制度上要作个性化处理:虚拟动产以账号密码作为产生公示公信效果的方法;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价主体可以为所有者、市场、专业机构评估,由法院综合各因素最终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要在私法自治的基础上,兼顾公平正义和物尽其用的价值。
-
单位江西省南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