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推行中各相关部门能否妥善处理好关系,合理划分责任权限以充分发挥协同整合作用是构建完善的长期护理体系的基础。首先,长护险的正外部效应特征、国外长护险政府承担的重要责任以及我国其他5种社会保险的举办经验均提示,我国长护险必须走政府主导、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主管的道路;其次,实现卫生系统与民政系统服务功能的有效衔接是实现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功能融合、资源整合以及服务连贯统一的前提,而现阶段医保部门与民政系统协同合作是长护险制度与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衔接的基石。在政府部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参与长护险利于长期护理供给多元化,满足多层次的护理需求。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