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法院针对Snap-on诉港口货运"千斤顶"外观设计侵权案作出了驳回诉前禁令的判决,该判决中"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运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判断原则。这一判断原则在欧盟也广泛运用,在倍受关注的苹果诉三星Galaxy平板电脑外观设计侵权判决1以及戴森诉维克斯吸尘器外观设计侵权判决2中均采用了"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基本原则。本文通过对本案的判决进行分析和总结,揭示美国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如何把握和运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这一重要原则,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确权审查和侵权判定提供理论及实践方面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