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明清中国,官方对于江河湖海等水域社会的管理主要依赖于税收制度、营汛驻防和不定期的船只登记。但是,因流动性大、居住分散、情况复杂,那些活动于江河湖海之中的大量渔、船户一直是国家需要面对的治理难题。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陆上社会大规模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中共中央也在积极推动水域社会的民主改革,力图将国家权力深入到以往力量薄弱的水域社会。1953年初,"民船民主改革"在各大内河、湖泊水域全面展开。本文以江西鄱阳湖地区为例,主要利用沿湖各县渔政档案,以及1950年初各县党政部门处理的大量"把头"、船民的卷宗,并结合相关中共高层文献,不仅意在梳理"民船民主改革"运动在湖区的开展和实践过程,以及水域被纳入国家行政管理的过程,而且希望借此讨论水域社会船民、船帮组织的旧有复杂结构以及外力介入下的社会经济秩序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