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2015-2019年4 400例妊娠妇女孕中晚期引产的原因及其在不同年份与孕周的变化趋势,提出降低孕中晚期引产率的措施,以保障母婴安全。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5-2019某三甲妇幼保健院的4 400例中晚期妊娠妇女的引产资料,对不同年份与孕周的妊娠妇女孕中晚期引产原因变化趋势采用趋势性χ2检验分析。结果 导致孕中晚期引产的原因中,胎儿因素占比最大(52.84%),其次为流产(31.68%)和其他因素(14.23%),母体因素占比最小(1.25%)。胎儿因素以胎儿畸形为主(36.27%),其中85.28%为非致死性胎儿畸形,非致死性胎儿畸形中染色体异常(16.42%)、多系统畸形(15.35%)和非致死性先天性心脏病(10.71%)居前三位;致死性胎儿畸形占胎儿畸形的14.72%,其中先天性心脏病(5.01%)、重型地中海贫血(3.57%)、单腔心(1.57%)居前三位。随着年份和孕周的增长,胎儿因素所占同期引产数的比例增加,流产和其他因素的比例有下降趋势,母体因素的比例平稳,4个因素的趋势性检验均有统计学意义(不同年份χ■=25.780,P<0.001;不同孕周χ■=757.960,P<0.001)。结论 胎儿因素是妊娠妇女孕中晚期引产的主要原因,提示孕产妇应尽早规范产检,及时发现胎儿畸形,对于因非致死性胎儿畸形引产的孕妇,应做好宣教,提高其对出生缺陷的认知,避免不必要的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