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理论和司法审判实践中,公司对外担保的合同效力问题一直是争议纠纷的焦点,一方面是由于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商业往来需要通过民法上的担保关系增强彼此之间的信任,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很大程度上需要公司通过担保的方式提高融资能力。但是,公司对外担保不仅仅是公司作为担保合同的担保人,而且更关键的是影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而在实践中股东并不是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能够看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同效力争议其实是市场交易安全与股东利益之间的博弈问题,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并且在接受公司担保的时候对章程和决议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才能够预防风险或损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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