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今年7月份《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之后,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导制定出台的第二部关于特定区域生态建设保护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