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规范的岗位行为是煤炭企业职工必须具备的共同行为特点和工作准则,带有强烈的导向性、约束性和权威性。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倾向性理论,人的不安全行为也称为不规范行为,是指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近年来,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大力倡导和强力推行职工不安全行为治理,总结凝练了以“安全生产管理90禁”“作业人员站位90禁”为核心的双“90禁”管理体系,通过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安全管理效果明显提升,辖区5对矿井连续3年多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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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