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管执法的形态具有独立的含义,也是影响执法过程及其效果的关键因素。大多数城管执法都是“面对面”进行的,主要特性包括依据看得见的情形决定各自的行动策略、彼此的行为和态度影响互动过程、环境因素是影响互动的重要变量、双边互动的过程很难标准化、执法过程的稳定性程度低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了非现场执法的探索,建构了“键对键”的执法形态,其主要特点是远距离而不见面的互动、简单而有限的执法事项、半自动化的执法过程、消除个人及其互动的影响以及延迟而模糊的执法体验等。“面对面”执法和“键对键”执法在空间结构、运行要素、过程机制以及风险点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具有不同的适应性,也提出了不同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改革,需要深刻把握不同执法形态的优劣利弊,根据城管执法事项的类型及其特点,选择可行和适配的执法形态,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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