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庭审语言的特征

作者:龚韶; 花靖超
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2, (03): 78-81.
DOI:10.3969/j.issn.1673-0712.2012.03.020

摘要

庭审语言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具有固定的程序性特征,讲究有根有据,是将事实、证据、法律进行语言加工后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庭审中,法官语言具有威严性;律师语言的总特征是辩论性、针对性;当事人的语言或委屈、或愤怒,富有攻击性。国外庭审语言比较灵动、活泼,国内庭审的语言主要体现为庄重美,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这主要是由不同的庭审模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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