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作者:韩超
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8, (03): 47-49.
DOI:10.16724/j.cnki.cn33-1290/p.2018.03.020

摘要

<正>案例:2016年3月,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镇中村吴某,向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秀洲区分局申请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查处该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拆迁行为。经调查,申请人反映的建设项目是宝华村安置小区、王店镇中心小学。两个项目的土地审批手续合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秀洲区分局已履行征地报批手续之法定职责。关于违法拆迁行为,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建议申请人向房屋拆

  • 单位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