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方案表示,支持形式主要包括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以奖代补3种方式,其中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对象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进出口企业、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交易、金融、支付、通关、仓储和物流等相关服务的企业(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