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职成〔20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