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更合理地评价与选择EPC项目联合体的模式,解决评价指标过多与评价方法不足等问题,在对联合体模式分析的基础上,从有利于业主管控EPC项目的角度,构建了6个一级评价指标体系。基于TOPSIS法、灰色关联度及两者组合的评价方法,结合电力工程案例进行大型、中小型EPC项目联合体模式的评价与选择。结果表明:对于大型EPC项目,3种方法的结论是一致的,设计方牵头的紧密型联合体是首选,其次为设计方牵头的合伙型;对于中小型EPC项目,采用TOPSIS法与组合评价法,排序结果与大型EPC项目是一致的,当采用灰色关联度评价时,其排序结果则存在差异。通过引入不同的评价方法及选择合适的偏好系数,可以帮助业主方对EPC项目联合体模式的评价与选择作出更理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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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