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政协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缓冲器”,具有界别的结构优势、民主协商的功能优势、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向贯通的渠道优势。然而,面对当前国内外复杂局势的变化,人民政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也面临了传统思维方式、组织过度支配的“命令—服从”方式、常规履职模式、刚性不足及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困境等现实挑战。要破解这一难题,真正发挥人民政协的主渠道作用,应树立积极正确的矛盾冲突观,坚持问题导向和强化风险意识,改变传统封闭的单向度利益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整合各方利益,降低矛盾冲突概率,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减少社会矛盾激化,聚焦社会矛盾关键问题提出提案,围绕舆情热点发声,减少矛盾的积累和演化。人民政协要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效能,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进一步思考人民政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空间单元选择问题、资源供给问题、考核和激励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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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行政学院;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