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合同编相较《合同法》,创新构建科学的合同法规范体系,增加了四类典型合同,对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保全、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等规则和制度以及典型合同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这些新规定,坚持逻辑和实践相统一、合同自由与国家适度干预相统一、平等保护与倾斜保护相统一、诚信严格履约与情势变更相统一、理论自洽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统一、传统与现代相统一。切实实施《民法典》,要在深刻理解《民法典》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坚定制度自信,实现思维方式从立法论向解释论的转变,尽快清理起草司法解释和政策性文件、加强法官教育培训。

  • 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