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量刑制度在清末修律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清末刑律在法定刑的设定方面采取了相对法定刑制度,增加了关于酌定量刑情节的规定,从而扩大了法官量刑的权力。另外,传统法律中影响量刑平等的情节也大都被废止。民初的司法实践也表明清末刑律中的量刑制度得到较为严格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