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国早在1902年就制定了针对政府雇员的《养老金法案》,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才真正扩展到私人部门,属于福利国家的"迟到者"。但经过近30年的发展,制度日趋完善,覆盖人口不断扩大,并先后建立起社会保障基金和政府养老基金两只主权养老基金。近年来,泰国无论是在社会保障计划的综合管理还是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都呈现出明显的后来居上之势。这集中体现在完善的管理措施、合理的治理结构、充分的信息披露和良好的投资收益。

  • 单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