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假释制度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提高假释适用率是世界各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对现行《刑法》关于假释适用条件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合理理解与认定,是正确执行假释制度的关键所在,也是影响假释适用率的重要因素。从立法层面上看,假释"再犯罪危险性"标准的认定过于含混不清,造成司法机关在审理假释案件时过于谨慎,从而使假释的适用率一直处于低位徘徊水平。通过对假释"再犯罪危险性"的条文进行理论解读,发现假释"再犯罪危险性"可以从报应刑因素、预防刑因素和社区可控性因素等层面进行司法认定,并引入量化证明方法,确定假释"再犯罪危险性"的危险区别系数,并参照风险位阶表,得出是否准予假释的意见,实现假释适用条件的相对标准化与客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