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犯罪严重危及人类生存。环境监管失职是导致环境资源犯罪发生前提性因素,因此要从源头防止此类犯罪的发生。尽管刑法中已经确立了环境监管失职犯罪,但考察我国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特点与现状,司法实践情况并不令人感到乐观,预防环境监管失职犯罪任重而道远。当前应积极寻求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防范之策,加大对此类犯罪的侦查工作,强化司法工作,推进立法完善,强化监督预防机制。如此,将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