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阳明心学《论语》学,是其扬弃、反思朱子学说以心理为一、心外无理的心学观念,对《论语》文本作出的创造性理解。为对治朱子“格物”说“析心与理为二”的可能偏向,王阳明的《论语》诠释,在“知—行”“天理—存天理”“良知—致良知”的即本体即工夫的哲学观念下,始终通贯着一种“合心与理为一”的心学(良知学)立场。这种从以心本体(天理、良知、本心)为核心的心学观念出发对《论语》文本的诠释,充分反映了阳明心学《论语》学“六经注我”的哲学化诠释特点。同时,阳明在天理、良知、本心的本体论观念下对《论语》文本的思想解读,也十分明显地反映了其《论语》诠释的本体诠释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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