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回顾40年间的刑事司法改革,有相当部分制度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刑事诉讼运作的诸多方面获得不同程度的改善。然而,也必须承认,《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及相关改革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部分改善停留在刑事司法改革目标的浅层;就深层而言,有些制度改善缓慢、有些停滞不前、甚至部分还有所恶化,改革成效外化为鲜明的非均衡性。那么,上述困境的症结究竟何在?笔者将尝试从"技术性刑事司法改革"的角度切入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