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育人是教育惩戒的根本旨归。教育惩戒的育人价值在于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规则意识,推动学生习得良好的自控能力,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由观念以及协助学生建构全面的生活经验。鉴于现实情境中教育惩戒仍面临"越位"与"缺位"的双重困境,要使教育惩戒真正发挥其育人价值,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赋权",这是教育惩戒育人的前提;另一方面,需要对教师"赋能",促使教师在惩戒前制定民主的、人性化的行为规范,在惩戒中掌握惩戒实施的操作艺术和技巧,在惩戒后及时进行人文关怀与帮扶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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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