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惠州市惠城区游泳池水质的卫生状况,为防止疾病传播、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提供依据。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18204.6-2013)对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pH值、游离性余氯、浑浊度进行检测;参照《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T 9667-1996)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结果 2012—2018年共监测1 097份水样,合格份数为772份,总合格率为70.37%;尿素的总体合格率于六项指标中最低,为84.32%;不同类型游泳场所水质合格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9.29,P<0.05)。结论惠州市惠城区游泳池水质改观不明显,卫生部门应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力度,提高游泳池水卫生质量,保障游泳者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