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案情简介2012年4月5日,S县某城中村改造指挥部、镇政府与J公司签署了1份借据,借款金额1 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月利率3‰,并以城中村改造第一期工程的门面房设定了抵押担保。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抵押物交由J公司处置。之后,J公司将1 000万元转账给指挥部,指挥部分多次共偿还J公司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