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学习的最高层次是知何由以知其所以然,即“想得到”。已有知识、一般观念(或者说基本思想方法、研究“套路”)以及最终目标、差异消除等,都是“想得到”的重要影响因素。数学教学中,要让学生从已有知识出发,运用一般观念,自主探究发现新的知识;从最终目标出发,实现差异消除,自主探究得到解题思路。这样,学生才更能“想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