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语文课程标准》要求,作文教学在小学分为两个阶段:1~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由此可见,低年级写话是整个作文教学的基础,只有扎实地打下地基,才能更好地推进作文教学。《语文课程标准》对低年级写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世界的认识和感想,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课标提倡"我手写我心",实践证明,要让学生"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与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