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保山市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3年死亡现状及原因,为提高该类患者社区居家生存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保山市社区2011-2013年内226例死亡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信息和死亡原因,结合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3年精神分裂症平均死亡率为15.1‰(标化死亡率为9.5‰),男性为14.5‰(标化死亡率为8.7‰),女性为16.0‰(标化死亡率为10.6‰)。躯体疾病死亡率最高(10.8‰),其次为自杀、意外(分别为1.8‰、1.5‰);文盲、彝族、专业技术人员、离婚、80岁及以上患者躯体疾病死亡率最高,高中及以上、彝族、已婚、农民患者自杀死亡率最高,高中及以上、离婚、专业技术人员意外死亡率最高。分类具体死因中,脑出血、心肌梗死、其他躯体疾病、服毒自杀死因顺位、死亡率分列前4位,为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结论边疆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死亡危险大于普通人群,而且死亡特点与普通人群不同,以躯体疾病、自杀及意外为主要死亡原因,因此,必须加强社区患者监管护理、精神卫生宣传等,从而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社区居家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