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敦煌写本S.2506V等《失名史书》多以行草书写就,现存内容主要包括唐玄宗开元九年至德宗贞元四年大事纪,对语言文字、文献和历史研究均有相当的价值。学界对该写本早有关注,相关整理研究成果颇丰,但因部分草书字形简省难辨,文本又不乏讹脱衍倒,加之当时研究材料和条件的限制,前修时彦所作校释尚存可商可补之处。文章试对目前仍可商榷的八个疑难草书字形进行考辨,指出“■点”当为“简点”,指征兵、点兵;“■卫”当为“肃卫”,此处“肃”应即“宿”之音借字;“■星”当为“见星”;“■光”“■敕”分别当为“有光”“有敕”;“斩李怀光■”当为“斩李怀光道”,此处“道”应即“首”之形讹字;“■时”当为“其时”,“节度■”当为“节度使”。在校释此类文献中的草书字形时,字形与文意文例相结合仍是可资利用并应当贯彻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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