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府函[2018]75号汕头、梅州、汕尾、潮州、揭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请印发《韩江榕江练江水环境系统共治工作方案》的请示收悉,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韩江榕江练江水环境系统共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文本由省环境保护厅另行印发。二、实施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水环境系统共治,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